公告日期:2025-10-30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对因产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争议、管理层或员工的不当言行、企业劳资纠纷、法律纠纷、重大事件或事故等引发的负面信息;
(五)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小组是公司舆情管理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决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与各监管部门的信息上报和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以及舆情工作小组相关决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并维护舆情监测系统,对舆情信息进行收集、初步分析;
(二)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
(三)根据管理要求及时将舆情信息上报舆情工作小组;
(四)具体落实舆情工作小组的相关决策部署。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互动易问答、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公司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四)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设专职人员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时间、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
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舆情应对原则和处置措施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应对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避免事态扩大和负面影响加剧,掌握舆情应对的主动权。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应加强内外部、各部门间的信息协同,确保相关信息的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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