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6:27:42 股吧网页版
武汉凡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6-00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 8 名,
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8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凡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卢彦勤女士、金泽峰先生、王晓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卢彦勤女士、金泽峰先生、王晓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年度述职报告,他们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 202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 报 》《 证 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50,204.53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11,475,784.66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560,106,645.2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0 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 47,830,006.4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
500,800,854.20 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 548,121,078.55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00,800,854.20 元。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