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2
国融证券
关于湖南长乐情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湖南长乐情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日常跟踪核查过程中,发现长乐情存在如下风险事项: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湖南长乐情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履行
(2021)湘 0681 民初 2459 号生效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为汨罗市人民法院,案号为(2022)湘 0681 执 357 号。被执行人的
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湖南长乐情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履行(2021)湘 0681 民特 92 号生
效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汨罗市人民法院,案
号为(2022)湘 0681 执 543 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
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谈克利因未履行(2021)湘 0681 民初 916
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汨罗市人民法
院,案号为(2022)湘 0681 执恢 94 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健,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谈克利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乐情董事长、总经理胡 健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谈克利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再满足担任挂牌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在发现上述情况后,已督促 挂牌公司立即着手对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对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监高等主体的失信情况进行排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融证券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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