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2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此金额,不低于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此金额),回购价格不超过 14.11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6 年 6 月 2 日)起,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经测算,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后仍为 14.11 元/股(计算方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
3、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拟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于冰先生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6,669,500 股(约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294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国敏先生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33,60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0.004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回购股份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本次回购并注销股份完成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应每年使用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收购本公司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直至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到 25 亿元为止,且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需符合上市条件”的规定,以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
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加强股东价值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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