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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2:45:26 股吧网页版
岩山科技: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 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11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
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此金额,不低于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此金额)。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4.11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283.48 万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 5,670,554,696 股的 0.050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 14.11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212.61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5,670,554,696 股的 0.03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7)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于冰先生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国敏先生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存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收到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本次回购并注销股份完成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 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 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表
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应每年使用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收购本公司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直至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到 25 亿元为止,且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需符合上市条件”的规定,以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加强股东价值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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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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