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李慧中)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因任期届满离任,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说明
李慧中,中国国籍,1951 年 10 月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复旦大学经济系系主任等。现任或曾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服务贸易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价格理论研究会
副会长、上海市价格学会副会长等。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在决策中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弃权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情况,2025 年度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李慧中 2 2 0 0 0 否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截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0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0 次,实
际按时出席会议 0 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三、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 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形成了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人认为:本次岩思类脑为神鳍科技提供财
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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