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3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51,025.80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34,862.94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经审计):123,764.58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 2024 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1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强化审计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当前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二、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
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内部审计负责人以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等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