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戎云林)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人作为方正电机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戎云林,德国美因茨大学法学硕士和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于 2000年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证书。历任德国罗德及合伙人(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德国罗德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合伙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 年 4 月起任方正电机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方正电机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方正电机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方正电机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 对于出任方正电机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
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 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席董事 方式参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 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戎云林 9 4 5 0 0 0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薪酬考核委员会 3 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 2025 年度参加委员会会议共 10 次,其中现场出席 10 次,以通讯方式
参加 0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议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025 年 4 月 14 日 1、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方案;
2、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
人的方案。
2025 年 8 月 28 日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方案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议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2025 年 1 月 24 日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处置的
议案
2025 年 4 月 14 日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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