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职工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名,任期 3 年。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同意提名翁伟文先生、沈志刚先生、沈诗怡女士、严芸菲女士、沈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鲁统利先生、戎云林先生、陈帅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3 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换届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鲁统利先生、陈帅弟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戎云林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其中陈帅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翁伟文,男,1967 年出生,中国籍。1991 年 7 月至 1996 年 6 月,在深圳科
润电脑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开发部副经理、副总经理;1996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翁伟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401,981 股。翁伟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志刚,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历。历任钟管镇常务副镇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局长。现任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清县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州莫干山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沈志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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