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林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人作为方正电机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林荣,中南大学会计学博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3 年 4 月起任方正电机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方正电机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方正电机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方正电机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方正电机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 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席董事 方式参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 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陈林荣 9 4 5 0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薪酬考核委员会 3 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 2025 年度参加委员会会议共 8 次,其中现场出席 8 次,以通讯方式参
加 0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议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2025 年 1 月 24 日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处置的
议案
2025 年 4 月 14 日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3、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4、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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