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及议事规则,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由公司董事会领导,由审计委员会及其领导下的内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内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方正电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方德电机(越南)科技有限公司、丽水方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浙江方正(湖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方正电机(德清)有限公司、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方地应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越南高科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方德微特电机(丽水)有限公司、高科润电子(浙江)有限公司、浙江方德机器人关节科技有限公司、方德智驱(上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微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高科润电子(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湖州方驭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德清方正智驱应用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订了委员会工作细则,能保证专业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目标,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下设置了以新能源电驱事业部、微特电驱事业部、电子事业部、商用车电驱事业部为中心,以总经办、财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人力行政部等部门为支持的管理职能部门组织架构。公司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目标,通过咨询顾问、行业专家的帮助和指导,借鉴行业的最佳实践经验,稳步推进了组织变革,着力提升公司管理的软实力。
(3)内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职权,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审计相关工作,勤勉尽职。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审计部配备 3 名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2025 年度,审计部主要对公司成本费用、经济效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公司业绩快报等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对公司的重大公告、重要事项进行审计,以便于能够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或风险隐患并提出改进或处理建议;同时通过内部审计发现问题,预防风险,通过对内部财务数据和工
作流程的审计,规范内部运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对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培训、升迁、调岗、薪酬、劳动纪律管理等实施统一管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通过《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招聘录用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的任职条件,人员的胜任能力及评价标准、培训措施等,形成了有效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5)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订了《会计内控制度汇编》,包含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稽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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