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3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3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8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及权益处置......13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三条 参与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及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主要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合计不超过73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5人,分别为杨义仁、傅德亮、程峰武、薛宁、彭雪。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员工实际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7,934,00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上限为17,934,000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参加对象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及参与情况,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部分调整给其他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则再分配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
参考股权激励的相关定价规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4.27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之日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8.54元/股)的50%;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之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7.97元/股)的50%。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已回购的存放在回购专用账户的证
通电子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4,200,000股,占目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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