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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2:30:56 股吧网页版
ST证通: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中勤万信对公司 2023 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影响已经消除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一)《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及十六(一)所述,2020 年度证通电子公司向深圳市
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支付 39,986,894.03 元,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以及对各该年度损益的影响;同时无法判断其余额是否可以全部收回。”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证通电子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及十六(一)所述,2020 年度证通电子向深圳市永泰晟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支付 39,986,894.0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同时无法判断其余额是否可以全部收回。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证通电子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在证通电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
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4 年 4 月 28
日对证通电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保留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述的事项,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更正及追溯调整。

2.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首次认定深圳市永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晟”)为其他关联方,公司于2020年向永泰晟支付的3,998.69万元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提出解决方案。

2024年7月10日,永泰晟已经全额向公司偿还非经营性占用的3,998.69万元,并按照1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575.11万元,共计4,573.80万元,永泰晟已将占用资金及利息全部归还给公司,该事项已解决完毕。

公司通过调查相关事实,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了认定,由审计部制定并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导致2023年年报非标审计意见责任人员问责及公司内部控制整改措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截至2024年7月,上述问责措施全部执行到位。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风险合规意识,并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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