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2 05:24:08 股吧网页版
嘉应制药: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9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少于700万股(含),且不超过1,350万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350万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80元/股(含)测算,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13,2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及《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截至2025年10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1月3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购数量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70%,成交价格为7.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40,0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7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3日和2025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2025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达到总股本的2%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4、截至2025年10月9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39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48%,最高成交价为7.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987,1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施回购符合既定方案,本次回购股份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0,39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48%, 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