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嘉应制药(002198)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嘉应制药董事长李能是药聚能的实际控制人,药聚能构成嘉应制药的关联方。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因药聚能存在短期资金需求,嘉应制药的子公司湖南嘉应以月初转出、月末转回的方式,向药聚能提供短期资金拆借,单笔发生额在4万元至5,999万元之间。其中2024年度合计转出16,999万元,2025年1月转出5,000万元,并均于当月转回,累计涉及金额约为2.2亿元,占嘉应制药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截至2025年3月末,药聚能已将相关资金利息支付给湖南嘉应。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事项。 上述有关违法事实,有嘉应制药相关公告、记账凭证、借款合同、银行回单、 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调查,嘉应制药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其董事长李能与关联方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嘉应制药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0万元,李能被罚款160万元,游永平和史俊平分别被罚款100万元和80万元,合计拟罚款490万元。公司表示,该处罚决定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承诺将加强合规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同日,公司及相关人员还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对外财务资助情况,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嘉应制药总经理游永平弟媳刘某民为共合医药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共合医药构成嘉应制药的关联方。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嘉应制药与共合医药开展中成药交易,相关关联交易涉及金额约87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等相关规定。
嘉应制药时任董事长李能、总经理游永平、财务总监史俊平和董事会秘书肖巧霞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嘉应制药及李能、游永平、史俊平、肖巧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业绩方面,2023年、2024年嘉应制药营收和净利润连降两年。其中,2024年营收3.76亿元,同比骤降29.46%;归母净利润2061万元,下滑39.94%。同时,2021年至2024年公司毛利率连续三年下滑,由75.31%降至59.93%。
2025年前三季度,嘉应制药实现营业收入为2.93亿元,同比上升13.0%;归母净利润为2179万元,同比上升658.5%;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88万元成功扭亏,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2014万元;经营现金流净额为-7123万元,同比下降489.4%;EPS(全面摊薄)为0.0429元。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9450万元,同比上升19.0%;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279万元成功扭亏,实现归母净利润171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304万元成功扭亏,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35万元;EPS为0.0034元。
截至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7.75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7.6%;归母净资产为7.09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