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2:49:36 股吧网页版
嘉应制药:众会字(2026)第07099号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保留)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否定)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意见
(保留)及内部控制审计意
见(否定)专项说明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意见
(保留)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否定)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6)第 07099 号
本专项说明旨在针对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制药”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详细说明意见出具的依据、相关事项背景、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及意见影响,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供监管机构、投资者及相关方参考。
一、审计意见概述

经我们审计,对嘉应制药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
制有效性出具否定意见。两项意见均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异常事项及重大缺陷,具体依据如下:

1.财务报表审计保留意见:受限于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完整性,我们无法判断公司部分大额新增采购、对外投资交易的商业实质,以及该等事项对财务报表的潜在影响,相关事项构成重大审计范围受限,符合保留意见出具条件。

2.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公司在采购管理、投资管理、关联方交易、资金审批支付管理及印章使用及保管等关键业务环节存在多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控制未能有效设计并执行,无法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经营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存在重大瑕疵,符合否定意见出具条件。
二、保留意见相关事项详细说明
(一)事项背景

2025 年度,嘉应制药发生多笔大额新增交易,具体如下:

1.采购业务:公司新增美药达药业(江苏)有限公司、广州高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龙程健康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正天欣(海南)药业有限公司 4 家供应商,全年合计签订采购协议金额 13,645.00 万元人民币,前述供应商均为 2025 年新增,以前年度无任何交易往来;部分供应商为 2025 年新设企业,其注册资金、员工人数与本次交易规模存在明显不匹配情形。

2.对外投资:公司与星河资本有限公司、小犀牛健康科技(陕西)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额分别为 1,000.00 万港币、2,000.00 万元人民币。

3.资金支付:公司于合同尚未签署、合同签署当日或一个月内,向上述供应商支付较
高比例预付款项 7,433.00 万元人民币,向投资标的支付全部投资款 1,000.00 万港币及

2,00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5 年末,合计支付采购类款项 9,433.00 万元人民币、投资
款 1,000.00 万港币及 2,000.00 万元人民币。

4.关联方识别异常:公司未将上述新增供应商及对应交易识别为关联方及关联方交
易,未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及披露程序。
(二)已执行审计程序

针对上述交易事项,我们已执行以下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获取并详细检查采购协议、投资协议、银行付款单据、资金流水等原始凭证,核实合同条款、约定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的一致性;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公开信息平台等渠道,查询各交易对手方的工商登记信息、设立时间、注册资本、员工参保情况、经营背景等相关信息;

3.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合作方实施外部函证程序,就交易背景、合作内容、资金用途、履约情况等关键信息进行函证确认;

4.选取部分新增供应商开展现场访谈,了解其经营模式、履约能力、与公司的合作背景及交易真实性。
(三)保留意见出具依据

结合上述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受限于现有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完整性,我们仍无法获取足够证据以达成以下审计目标:

1.无法合理判断上述大额新增采购、对外投资交易的真实商业背景及业务实质,无法核实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2.无法确认大额预付款项、投资款的实际用途、履约进度,以及相关款项未来能否收回、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3.无法判断相关交易对手方是否属于公司未披露的关联方,相关交易是否构成隐性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4.无法量化评估该等事项对公司 2025 年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
表整体公允性的潜在影响。

上述事项属于重大审计范围受限,已影响我们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基
础,但不影响财务报表其他项目的审计结论,因此我们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
三、否定意见相关事项详细说明

(一)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义

重大缺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