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16:56:01 股吧网页版
*ST东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晶,证
券代码:002199)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3 月 25 日、3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一意”)进行征询,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浩天一意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海飞先生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征询,浩天一意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海飞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26006),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约 33,000 万元至 36,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 2025
年度新增的电池级碳酸锂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 10,2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相关审计工作尚在推进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审计完成,公司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
告。公司已根据上述规定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2026 年 2 月 10 日、2026 年 3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对浩天一意的征询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