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自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本次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晶,证券代码:002199)不停牌,将正常交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仍为 5%。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
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
已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低于 3 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3
月 2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848.11 万元、-5,002.11 万元、-5,669.97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34,304.34 万元,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221.14 万元。
经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将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东晶”,证券代码仍为“002199”,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仍为 5%。
三、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公司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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