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山西东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晶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东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山东晶电子有限公司、深圳金东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晶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宏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蓝海精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已注销)、上海东晶荣盛半导体有限公司(已注销)、上海乾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注销)、珠海东晶电子有限公司(已注销)、浙江宏瑞(香港)貿易有限公司(已注销)。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及销售、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销售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也建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层级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收集、综合分析内外部信息,召开战略研讨会,广泛征求内外部专家和委员会等各方面的论证意见,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公司将在巩固原有竞争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组织架构,加强公司的决策执行力和
风险承受力,建立起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高效经营体系;梳理内控体系,加强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继续走高精尖发展之路,不断培育加强主营业务的竞争能力;坚持人才发展战略,外聘与内训相结合,推进高端人才、技能型人才建设,不断提升团队的研发水平,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整合优势市场资源,进一步完善产品与市场布局,积极探索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和行业的横向拓展,树立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良好品牌形象。
3、人力资源
公司在人力资源的配置、招聘、薪酬福利、培训、绩效管理、晋升、职业规划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并按照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同时通过企业文化的落实和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员工个人发展的实现,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社会责任
公司继续一贯坚持的优良作风,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在保证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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