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投: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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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1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参与“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昆明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人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并顺利中标,有助于公司增加业务订单储备数量。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及《联合体协议书》中有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公司与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获得该项目涉及的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业务份额,将增加公司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巩固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本次因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程士国 马子红 杨继伟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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