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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5 17:52:43 股吧网页版
*ST交投: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
060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22 日,申请人云南乐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
人”)以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
明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
到昆明中院送达的《通知书》,昆明中院对申请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予以备案登记。经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协商一致,并向昆明中院报告后,本次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主办机构)与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辅助机构),
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刘嘉诚律师。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和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5-043、2025-059)。

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公司债权人请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含当日)前,根据《云南交投生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为提高申报效率、节约债权人申报成本,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提交+线下邮寄”方式进行。债权人在指定线上申报系统“e 破通”提交申报材料后,将由临时管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债权人接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后,需及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处。申报网址及通讯信息如下:

债权申报网址 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2473380

联系人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 13388716680、13388719373

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 400 号云南城投大厦 A 座 2 楼

202

联系邮箱 jtstglr@163.com

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具体规范、流程,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临时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将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1.如未来昆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以及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和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昆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未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2.如未来昆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
材料、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继续有效,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3.本公告不视为临时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不视为临时管理人或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4.如预重整期间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风险提示

1.昆明中院对申请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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