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促进总经理有效履行职责,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章程》所称一致。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生产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使命感,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二)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全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忠实地维护公司利益;
(三)具有丰富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人际沟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
(五)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
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投资方案等;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
(六)按照有关规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不含党群口人员);
(七)拟订公司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八)拟订公司的担保方案;
(九)拟订公司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十)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一)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十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含分支机构,不含党群部门)设置、调整方案,以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注销或者变更等方案;
(十四)拟订贯彻上级监管机构、主管部门等重大举措的方案;
(十五)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涉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须由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按照有关规定,
对子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提出意见;
(十六)组织制定公司本级职工调动、晋级和奖惩方案;
(十七)拟订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八)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十九)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公司、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二十)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二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如属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应当按照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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