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的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本人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各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加。年度内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马子红 11 2 9 0 0 否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审议议题 49 项,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进行了审阅并
提出了合理建议,并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 次。本着勤勉务实的原
则,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年度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未投出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含出资人组会议)8次,其中由公司董事会召集7次,重整管理人召集1次。本人列席了其中的7次会议,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和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内共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聘任首席合规官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出具意见。
2.其他专门委员会。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5年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发表了审核意见,对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提出了建议,对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5年内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对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年度薪酬分配方案、2025年度综合目标预考核工作方案、2025年度公司内部考核情况和清算情况等进行了研究。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5年内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开展投资事项提出了建议。
(四)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8次,对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和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协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8次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各次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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