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2 21:46:32 股吧网页版
沈阳中院连续两日强制减持,九鼎新材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持股已低于5%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002201_0

  8月1日晚间,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或“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变价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变价处置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正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320,000股股票中的6,500,000股股票。2025年7月30日、2025年7月31日分别处置西安正威持有的公司236,700股股票、181,588股股票,合计处置418,28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西安正威持有公司的股份减少至32,581,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变价处置的提示性公告》。沈阳中院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变价处置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正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320,000股股票中的6,500,000股股票。

  沈阳中院于2025年6月29日10时至2025年6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分13个包拍卖了西安正威持有的公司8,3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此部分股份均已完成过户,西安正威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3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等方式获悉,沈阳中院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7月31日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变价处置西安正威持有的公司236,700股股票、181,588股股票,合计处置418,28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西安正威持有公司的股份减少至32,581,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正威持有公司32,581,71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质押或轮候冻结。

  公告表示,西安正威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变价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西安正威为九鼎新材控股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深圳翼威与西安正威合计持有九鼎新材25.89%的股份。

  资料显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专业从事玻璃纤维纱、织物及制品、玻璃钢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9年,王文银通过正威集团旗下的西安正威和深圳翼威成为九鼎新材实控人。2024年11月,九鼎新材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重新变回九鼎集团,实控人变为顾清波。

  今年6月,九鼎新材因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拍卖事项,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对九鼎新材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其时任董事长王文银处以100万元罚款。

  7月11日,九鼎新材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4,000万元-4,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41%-154.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3,260万元-3,8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04%-154.62%;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614元/股-0.0706元/股。

  九鼎新材称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扩充产能并不断拓展客户资源,销售规模同比增长。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卓越绩效管理,落实成本管控措施,进一步增强了盈利水平,提高运营效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