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谷正芬,作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注重从会计专业角度为公司提供建议,强调上市公司治理应当健全、有效、透明,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一方面,及时关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及独立董事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另一方面,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等活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谷正芬,1968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审计师、中
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兼任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备注
次数
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 9 次董事
9 9 0 0
会,本人应出席并出席9次会议。
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会议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备注
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 3 次股东
3 3
会,本人列席 3 次会议。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备注
审计委员会次数
5 5 0 0
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况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备注
提名委员会次数
2025 年度,公司未出现更换董事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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