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股票代码:002202 证券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金额上限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9.84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255.02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0%。按回购金额下限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9.84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753.01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2、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议案之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复其未来 3 个月、
6 个月内可能减持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 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临时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
4、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风险提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需按《公司法》要 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 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 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 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 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或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原因而无法实 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并经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 年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金额上限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9.84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255.02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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