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宪芬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金风科技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曾宪芬,65岁,硕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PA)。现任超逸创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安宁控股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召开 1 次
年度股东会、3 次临时股东会、3 次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本人均
全部列席。报告期内,本人本着独立、审慎、尽责的原则,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对议案内容进行深入研判,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以谨慎的态度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参加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年报审计需要关注的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持续关注公司合规运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参加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注销、解除限售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认真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3、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4、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人认为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合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人列席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听取并参与公司战略规
划的讨论,对公司业务布局、长期发展战略提出专业意见,推动公司战略的长远发展和有效落实。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深度沟通。围绕公司年度审计计划、中期财务审阅、年报审计重点等核心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重点、风险识别、资产减值计提等问题进行充分探讨和交流,实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机构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流程优化、内控制度完善提出专业建议,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及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各业务部门深入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年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及现场考察活动工作时间超过25天。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结合专业背景及公司实际情况,就公司国际业务风险防控、应收账款回收、研发投入效果评价、资产质量改善等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从重大信息汇报、工作协调、现场保障等多方面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支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独立决策权;常态化汇报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推进、财务状况及风险管控等核心信息,确保独立董事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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