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海亮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公司将定于2025年7月2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5 日 9:15—2025 年 7 月 25 日 15:00;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7月25日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建国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83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908,046,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7.2389%(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总
股本为 2,002,878,41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0,636,089,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22,242,323 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895,968,4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10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2,078,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8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5人,代表股份12,078,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98,111,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9%;反对 9,856,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5%;弃权 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2,1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418%;反对 9,856,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74%;弃权 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