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3 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1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5,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841.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9]第 4-00133 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 17 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年产 7 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扩建年产 5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年产 6 万吨空调制冷管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和“补流还贷项目”。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以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 号 项 目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1211025329201932277 募集资金的验资户 已注销
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年产 17 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
2 1211025329201906043 已注销
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 设项目(一期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扩建年产 5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
3 1211025329201925352 已注销
公司绍兴诸暨店口支行 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 933002010037888889 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 已注销
4
支行营业部 (一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7 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
5 00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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