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6 年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着眼于合理回报股东及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临时公告
2.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
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3,079,439.56 元,合并口径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3,402,165,299.50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35,984,086.85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3,598,408.69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738,501,197.33
元,扣除 2025 年度内已分配利润 95,602,821.60 元后,截止 2025 年末,母公司口径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855,284,053.8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855,284,053.89 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313,600 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1,931,370,032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912,056,432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181,645,361.04(含税)元。上述现金红利派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
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 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
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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