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7 18:31:03 股吧网页版
*ST准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 *ST 准油 公告编号:2026-028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准油,股票代码:002207,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自查:(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按照规定于2026年5月7日书面询问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书面回复:截至目前,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2.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026年5月6日,公司所属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行业代码:B11)最新静态市盈率为21.05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66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