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6〕5-28 号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建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合肥城建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合肥城建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及五(二)1。
合肥城建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地产开发业务。2025 年度,合肥城建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10,191.82 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收入为975,200.7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6.54%。
由于营业收入是合肥城建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合肥城建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房屋买卖合同条款,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恰当;
(3) 对于房地产开发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房屋买卖合同、销售收款凭据及可以证明房产已达到交付条件的支持性文件房屋交接确认单,并选取项目进行现场查看、观察;
(4)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5)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及五(一)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肥城建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170,108.56万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 58,355.86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111,752.7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63.51%。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管理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每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该过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
由于存货在合肥城建公司的资产中具有重要性,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存货可变现净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对在建项目进行实地勘查,并询问、了解及查阅这些存货项目的进度和各项目最新预测所反映的总开发成本预算;
(4) 对于已经达到销售条件的在建项目或完工项目,结合项目已售情况及最新的备案价或预计售价,分析判断管理层对项目可变现净值估计的合理性;
(5) 对于尚未达到销售条件的在建项目,参考附近地段房地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相近的交易价格、备案价或预计售价分析判断管理层对项目可变现净值估计的合理性;
(6) 对于合肥城建公司聘请评估专家进行评估的项目,复核评估基础、评估依据、评估价格、参数选取等信息;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分析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估计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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