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19:03:20 股吧网页版
达意隆: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2805-9088

传真:(86-20)2805-909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

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中国(“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和《广

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查阅了按规定需要

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公司保证:其已经及时提供了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所有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说明,公司所提供的全部书面材料、

口头说明或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与本所的沟通及其所述之内容及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处;其中所提供的

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与原件或原物完全一致;公司所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中,已签署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
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
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