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19:04:01 股吧网页版
达意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 7 名,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共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颂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 3.2 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吴小满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第三部分 3.2 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吴小满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效运作和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