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维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石维磊,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战略管理学博士、正教授职称。自 2008 年起,历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访问教授、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长江商学院教授。2022 年 5 月至今,兼任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 3 家。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维磊)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参会,
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2025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主持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以及参加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均亲自参加会议,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积极了解公司的内控运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关注事项等。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工作安排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和发现的问题,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确保审计过程严谨、结果客观。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互动易”投资者提问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并积极反馈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质量提升和风险防控提供支持,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以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落实独立董事工作要求,现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维磊)
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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