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可)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相关会议,听取公司经营与治理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已于 2025 年 4 月向公司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可,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特色税务会计研究团队特聘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特聘教师,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主持或主研过多个中央高校进本科研项目。多篇论文发表在《 Social Science researchNetwork》等学术平台。于 2017 年起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担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系副系主任。2024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因个人职业规划调整原因已于报告期内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可)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参会,
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程序,决策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主持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以及参加提名
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均亲自参加会议,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汇报,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过程及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督促会计师依法、合规、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日常运营状况,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现场工作情况以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落实独立董事工作要求。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以及其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可)
他机会,积极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状况,监督公司落实执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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