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公司 2022 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 9.8.1(七)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 9.8.1(七)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相关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
“ST 宏达”,股票代码仍为“002211”,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
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中港汇 3603
联系电话:021-64036071
传真:021-64036081-8088
邮箱:zhengquanbu@002211sh.com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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