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237,484,920 股的 0.022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5 月 11 日。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同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并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四)2023年8月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授予日为2023年8月28日,向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总计167.73万份权益,其中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59.5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43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108.2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7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六)2023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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