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5 20:30:03 股吧网页版
大为股份: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6 月 4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

2.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5.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6.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公
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4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
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2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行政
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
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已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