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5年11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5年11月18日发出变更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案的补充通知。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外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301,557,393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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