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燕,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蓓蓓,201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0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公司就重大会计与审计事项与政旦志远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获得了妥善的处理方案与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处理
2025年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与公司在所有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上均达成一致意见,未出现意见分歧的情形。
3、项目质量复核
政旦志远建立了健全的项目质量与复核制度。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该所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执行了完整有效的质量复核程序,具体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经理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以及质量控制复核四级机制。质量控制负责人全程参与审计项目,覆盖了项目承接、计划制定、现场实施到报告出具等各个环节。
4、项目质量监控与管理
政旦志远的质控部门承担着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和整改的职责。其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涵盖日常监控与定期监控两方面:日常监控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风险管控,从业务承接、人员委派、业务执行、质量复核、分歧解决到报告出具,各环节均在监控范围之内;定期监控则主要通过阶段性的风险与质量检查,评估业务质量与风险状况,推动技术标准的持续遵守与完善。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政旦志远依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与政策,这些制度与政策共同构成其全面、系统的质量管理
体系。在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勤勉尽责,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
五、工作方案
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政旦志远结合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重点事项展开,制定了细化的审计计划与明确的时间安排,并就人员配置、时间预算、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方法、初步审计结果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保持沟通,充分吸收委员会的专业意见,按期保质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政旦志远配备了专业能力较强的人员从事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审计,由执业经验丰富的张燕担任项目合伙人,主管该项业务审计;指定刘蓓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和现场工作安排;指定崔芳担任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政旦志远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政旦志远制定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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