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6-004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的基本情况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简要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用途: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
4、回购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5、回购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11.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55.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
限等原因,可能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过程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3.5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0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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