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6-00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重整投资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599,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479,398,928 股)的 21.378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6 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 17 户。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22 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
裁定受理申请人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力泰”)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的重整申请。同日,福州中院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公司的管理人。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的公告》,公司已分别与杭州骋风而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紫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4 家产业投资人主体签署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
议>的公告》,公司已分别与泰安启高昊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铠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易股共赢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大有瑞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萍乡金伍纾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平领航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兴邦聚合彩纤有限公司、青岛兴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银河吉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13 家重整财务投资人主体签署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及江西合力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合称“重整计划”)。同日,福州中院裁定批准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江西合力泰重整程序。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
整投资款合计 191,480 万元。其中,重整产业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共计 90,210 万元,重整财务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共计 101,270 万元。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实施的公告》,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实际转增 4,362,982,708 股,公司总股本由3,116,416,220 股增至 7,479,398,928 股。本次转增的股票全部登记至管理人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划转至重整投资人及债权人指定账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福州中院裁定确认公司及江西合力泰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并终结公司及江西合力泰的重整。
2025 年 2 月 13 日,管理人将 1,799,000,000 股转增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5%)由管理人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至全体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证券账户,其中:向各产业投资人指定主体共计划转 1,020,000,000 股,向各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共计划转 779,000,000 股。具体详见《关于向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股票过户完成后,各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 重整投资人指定持股主体 指定持股主体 占公司总 锁定期
号 重整投资人类型 名称 受让股票数量 股本比例 (月)
(股)
杭州骋风而来控股合伙企业 200,000,000 2.67% 24
1 杭州骋风而来数字科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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