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陈琛董事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6月3日(星期三)15时30分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及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和鑫”)提交的《关于提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解任董事及补选新任董事的临时提案函》,在该函中东方和鑫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解任陈琛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龚艳平女士为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日,东方和鑫持有公司128,582,6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1303%。董事会认为提案人东方和鑫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合法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审议范畴,临时提案提交程序合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新披露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定择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该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8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