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五奎先生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60名,代表股份570,849,8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399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56名,代表股份17,180,0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58%;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6名,代表股份554,192,4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22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354名,代表股份16,657,4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789%。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9,501,9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9%;
反对票:1,19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
弃权票:149,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5,832,1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543%;
反对票:1,19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44%;
弃权票:149,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4%。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9,477,9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7%;
反对票:1,208,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6%;
弃权票:163,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5,808,1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46%;
反对票:1,208,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20%;
弃权票:163,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4%。
3.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9,244,5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8%;
反对票:1,441,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5%;
弃权票:16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5,574,7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60%;
反对票:1,441,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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