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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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3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 0755-82926578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报告文号**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拓日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新能公司”)
2025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拓日新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拓日新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拓日新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拓日新能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拓日新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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