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6 17:40:41 股吧网页版
新里程: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7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6-055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业务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新里程集团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均含本数)。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新里程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里程集团持有公司股票825,927,3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93%。

2、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增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系基于对公司业务及未来发展前景的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金额:新里程集团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新里程集团将基于对新里程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新里程股票价格波动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锁定期安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新里程股份,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新里程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