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2
证券简称:ST 天宝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9-088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
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0 日、2019 年 8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4)、《关于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8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0日
7、 出席对象:
(1)凡2019年8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1.01 关于提名张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关于提名张同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提请罢免黄作庆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罢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3,天宝秋石在提议函中说明,鉴于独立董事孙安民、陈国辉均已提出辞职,在此提出罢免刘晓光独立董事职务。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1已由2019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股东承运投资提出作为临时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2和议案3由股东天宝秋石提出作为临时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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