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债券简称:21 东华 01 债券代码:149693.SZ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8号石化交易大厦1716-2室)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2025 年 6 月
重要声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提供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东兴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I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3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6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3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4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5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6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7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8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9
II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
情防控债)(第一期)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9 日签发证监许可
[2020]1417 号文,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4 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债券名称: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21 东华 01;149693.SZ。
(四)发行主体: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3 亿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品种和期限: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利率: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票面利率为 4.65%;
2024 年 11 月 2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 日,票面利率为 3.20%。
(九)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2 日。
(十)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
每年的 11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第 3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1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1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第 3 年末投资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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