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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7 18:27:20 股吧网页版
东华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全体
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子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与使用效率,增强现金流稳定性,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拟与相关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金总金额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不超过3 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东华能源或张家港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2、《关于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宁波新材料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有效实施,公司拟签署相应《保证
合同》,对宁波新材料的《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同时授权公司或张家港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事项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3、《关于为马森能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南京”)根据资金筹划安排,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关联方马森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茂名”)根据资金安排,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50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
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管
理控股股东所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接受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委托管理 MATHESON ENERGY PTE. LTD.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马森南京、马森茂名)(以下合称“马森能源”)的经营活动。

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公司拟为马森南京、马森茂名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由马森液化气贸易(宁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关联董事周
一峰回避表决。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 8 号石化交易大厦 1716-2 室”
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 1 号”,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
住所: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 8 号石化交易大厦 1716-2 室 邮政编码: 215634”
修改为“第五条公司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1号 邮政编码: 210042”。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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